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文件
中总秘〔2024〕3号
关于举办“政府隐性债务识别化解、万亿国债
申报与PPP新机制及特许经营项目操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各分会(代表处)、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近期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健全化债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同时,为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国务院下发《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全国人大批准中央财政在2023年四季度开始增发国债1万亿元、提前下达2024年地方2.7万亿的新增地方债、全国地方特殊再融资债券密集发行超过一万亿。与此同时,财政部通报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清理整顿9个月PPP重启,国务院办公厅11月8日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这既是稳投资、补短板、防风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措施,也是进一步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民间投资空间,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为了帮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等参与主体,具备足够的投融资策划能力参与项目,经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办公会批准,决定举办“政府隐性债务识别化解、万亿国债申报与PPP 新机制及特许经营项目操作”培训班。
现将本专题培训方案予以印发,欢迎各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特此通知。
附件:1.政府隐性债务识别化解、万亿国债申报与PPP新机制及特许经营项目操作培训班工作方案;
2.政府隐性债务识别化解、万亿国债申报与PPP新机制及特许经营项目操作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1月4日
附件1:
政府隐性债务识别化解、万亿国债申报
与PPP 新机制及特许经营项目操作培训班工作方案
主办单位: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联合主办单位:北京华夏星源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一、培训时间及安排:
序号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第四期 | 2024年4月16日 | 2024年4月16日-20日 | 重庆 |
第五期 | 2024年5月21日 | 2024年5月21日-25日 | 成都 |
第六期 | 2024年6月25日 | 2024年6月25日-29日 | 青岛 |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最新政策解析及实务操作
(二)本轮化解融资平台债务实务要点及案例
(三)政府隐性债务界定解析及案例
(四)由通报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引申到基础设施实务操
作
(五)PPP新机制(国办函[2023]115号)的重点内容解读
(六)建立特许经营管理新程序并规范实施
(七)新机制下特许经营与REITS有效融合及典型案例
(八)万亿国债项目的申报与使用操作实务
三、课程适合对象
政府:发改、财政、住建、法制、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科技、医院、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仓储物流与产业园区及各审计机关、实施机构、出资代表部门人员;
企业:城投公司为代表的各类平台公司;新基建、交通、能源、仓储物流环境保护、信息网络、园区开发等领域;建筑建材、城镇供热、污水处理、固废危废垃圾处理仓储物流、收费公路、水电气热等国有及民营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大型民企以及PPP项目SPV各领域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金融: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工程咨询设计、财务顾问、法律行业;
其他:新型城镇化投融资领域相关机构工作的各方面专业人士。
四、授课师资团队
本培训班所有课程由来自国家会计学院、财政部、发改委、金融、法律以及实务界的专业师资团队联袂授课。
五、收费标准
1、每人收费2900元(含培训费、场地费、结业证书等费用);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往返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结业证书
参训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可在培训班结束后登录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官网(www.cacfo.com),进入“培训工作”或“公共服务”栏目,点击“培训证书”,输入本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即可下载打印电子《培训结业证书》。
七、报名程序
请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培训部或班务组;我们将按报名先后发放《报到通知》。本《通知》文件信息发布见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acfo.com和华夏财金网。
报名电话:010-85913279 传真:010-85913278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培训部:010-88191889
点击下载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