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文件
中总秘〔2013〕23号
关于继续举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与内部控制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李克强总理4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并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今年8月1日逐步在全国推行,这有利于解决因局部地区试点导致的政策差异和税收征管风险等问题。同时,随着形势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在推进和执行的过程中,还会遇到一些困惑与难题;如何制定全面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如何解决没有内部控制制度覆盖的真空地带?如何在运营中让以收入导向的业务部门与以风险控制导向的内控部门协调一致?都需要不断有效推进内控制度的学习和运营。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在一系列新税改制度要求下,抓住机遇,积极应对增值税的扩围,充分掌握税改政策的发展方向、要点内涵和操作运用,及时调整运营策略,交流借鉴改革试点行业的做法,切实做好“营改增”准备和实施,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确定7月12-18日、19-26日先后在青岛和西宁继续举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与内部控制高级培训班”,由北京华夏星源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本专题培训方案予以印发。欢迎各企事业和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附件:一、培训班具体安排
二、报名回执表
主题词:培训工作 政策解析 增值税 内部控制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和交通运输厅(局),财政部驻省、市、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承办单位:培训部
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与内部控制高级培训班”具体安排
一、时间、地点
第五期:2013年7月12-18日(12日全天报到)
地点:山东·青岛(具体报到地点开班前一周另行通知)
第六期:2013年7月19-26日(19日全天报到)
地点:青海·西宁(具体报到地点开班前一周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财务经理、税务主管、财务骨干及其他中层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负责人;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三、拟邀请专家
财政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等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
四、培训内容
(一)审时度势:从税制改革看营改增
(1)减轻税负,结构性减税的重大利好
(2)纷繁复杂,紧紧把握税制构成要素
(3)税收征管,纳税人面临的巨大挑战
(4)税改动向,十二字方针的画外之音。
(二)纷繁复杂:营改增的问题与难点
(1)增值税与营业税的逻辑关系
(2)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范围区分
(3)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政策边界
(4)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差异矛盾
(5)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制度解读
(6)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关系协调
(7)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难点分析。
(三)条分缕析:营改增政策设计剖析
(1)借鉴所得税,营改增制度设计
(2)收入为王,增值税的与众不同
(3)一锤定音,营改增的政策导向
(4)提升级次,增值税法横空出世
(5)风雨欲来,营改增的点线面体
(6)出乎意料,营改增的巨大影响。
(四)独家揭秘:营改增内容盘点剖析
(1)营改增路线图独家揭秘
(2)已试点地区营改增方案剖析
(3)营改增对纳税申报的影响
(4)2013营改增的与众不同
(5)营改增的具体政策规定
(6)企业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五)未雨绸缪: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
(1)各种资产购进及处理
(2)各种产品销售及处理
(3)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
(4)纳税人身份认定问题
(5)视同销售与计税价格
(6)增值税优惠与价外费用
(7)重组业务增值税处理
(8)纳税义务发生与申报
(9)营改增的会计与衔接。
(六)内部控制
(1)内部控制规范与应用指引解读
(2)内部控制项目设计重点难点讲解
(3)内部控制实践案例分析
培训学习期满后,统一颁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结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为每人29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场租费、管理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办法
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培训部或班务组;我们将按报名先后发《报到通知》。
本《通知》文件信息发布见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acfo.com或华夏财金网。
七、联系方式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培训部:
姚国贤主任 监督电话:010-88191832
学习顾问:
王 丹 电 话:010-85913279 传 真:010-85913281
手 机:189112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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