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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最新财务政策解析培训班 | 来源:本站 点击数:212次 更新时间:2013-5-2 9:24:55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上国会CSA130313号
关于举办“行政事业单位最新财务政策解析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第71号令公布了重新制定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财政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也进行了修订,以财政部令第72号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也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单位财务活动,落实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不断提高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提升事业单位对新会计准则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办法,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决定举办“行政事业单位最新财务政策解析”培训班,本培训班由北京华夏星源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本专题培训方案予以印发。欢迎各行政事业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附件:一、培训班具体安排
二、报名回执表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一:
“行政事业单位最新财务政策解析培训班”具体安排
一、时间地点
时 间:2013年5月15-22日(15日全天报到)
地 点:中国•重庆 (具体报到地点,开班前一周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行政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中高层领导、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务骨干。
三、课程内容:
(一)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⑴单位预算管理
⑵收入管理
⑶支出管理
⑷结转和结余管理
⑸资产管理
⑹负债管理
⑺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
⑻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⑼财务监督
(二)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⑴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⑵资 产
⑶负 债
⑷净资产
⑸收 入
⑹支出或者费用
⑺财务会计报告
⑻风险管理
四、收费标准:
1.培训费:3200元/人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可作为《会计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后续教育的记录登记证明。
六、报名程序:
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承办单位;我们将按报名先后发《报到通知》。
本《通知》信息发布见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站
http://www.snai.edu/default.aspx或华夏财金网。
学习顾问:
王 丹 电话:010-85913279 传真:010-85913281
手 机:18911280109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人:
徐 岳 电话:021-69768000转68054 手 机:13916827976
附件下载:行政事业单位最新财务政策解析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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